主要职责
(1)负责与港澳特区文化交流政策的研究和文化交流项目的审理;
(2)办理与港澳特区文化合作计划事宜,并监督执行;
(3)指导驻港澳特区文化机构的业务工作;
(4)负责办理向港澳特区派出文化代表团组、接待港澳特区来访重要代表团组和中央政府邀请的港澳文化界人士来内地访问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