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文化部开展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部门推荐申报的1315个项目进行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价值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现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01项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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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