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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简介
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2009年,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2434.2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195.1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144.66万人,在学研究生140.49万人(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9月发布)。他们是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在他们身上寄托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大中学生则是实现这项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大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是教育部门的责任,也是文化部门的责任,是学校的责任,也是艺术院团和全社会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一步推进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青年学生音乐修养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倡议,文化部、教育部、国家大剧院决定组织实施“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 (一)选曲 通过召开多次专家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论证、研究的基础上,汇总29位专家的个性见解,并充分考虑该项目的实施对象,确定了曲目649首。 (二)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确定的曲目,由全国各交响乐团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演奏曲目,报送“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由“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省报送的申请,制定全国统一的演出方案,组织演出。 (四)对一些重点难点曲目,由“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组织并确定有关交响乐团(独奏家、独唱家)演奏(唱),并支付一定补助。 (五)做好“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演出和宣传推广工作。精选“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中的曲目,在全国部分城市组织乐团(独奏、独唱家)走进校园,无偿演出。 (六)选择演出效果好、质量高的场次进行录音,在每一首曲子前面加一个简单的介绍和说明,制成影音资料加以推广,与演出院团及独奏(独唱)演员签订书面协议,表演者权归文化部所有,同时象征性支付一定费用。 (七)对在“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执行中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将予以表彰、奖励。 “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的实施,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稳步实施,采取科学完备的措施,积极推进,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以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措施如下: (一)成立“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二)设立“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专家组。专家组在“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专家组根据确定的曲目门类,由不同艺术门类的专家组成。 (三)设立“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专项资金 “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专项资金由文化部负责筹集,专款专用。 “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的资金投入,要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除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外,地方政府要对“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和投入。承担“我的音乐厅——外国经典音乐欣赏”项目的交响乐团(独奏家、独唱家)要努力筹集一定的社会资金,使曲目排练在经费上得到充分的保证。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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