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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四项行动加快示范区创建
成都市成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财政局、广电出版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暨“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对创建规划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市文化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规划》,实施四项行动,扎实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建立惠及全民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一、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行动。在现有“两馆一站一室”基础上,要求每个村(社区)都建有活动场地并配备群众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都有综合文化站、影剧厅、文化广场及特色文化队伍,每个区(市)县都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多功能剧场、大型文化广场和民办艺术团,市级有大型综合博物馆、大剧院、综合性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音乐厅及艺术领域拔尖人才。 二、实施文化服务队伍建设行动。建立公共文化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依托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文化局长、处长、馆长、站长和各类骨干培训;重点帮扶一批民办艺术院团。 三、实施城市文化品牌打造行动。打造文化广场之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城、博物馆之城、图书馆之城和文化创意之城。 四、实施城乡文化成果共享行动。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开展艺术走进家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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