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文化部编制了《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厅承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59881134,传真号码:59881135。
二、信息内容分类
文化部政府公开信息划分为三大类:
(一)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和职责
(二)文化政策法规:
国际公约
法律
行政法规
法规性文件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三)文化业务:
文化行政许可
文化行政执法项目
重大文化项目
重大文化活动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文化行业标准
文化展会
三、信息公开方式
文化部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有效补充。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文化部政府网站(网址:www.mcprc.gov.cn)、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向新闻媒体供稿、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相关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文化部政府信息,一旦形成即按规定及时公开。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文化部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确需延长回复期限,经与申请人商定后,延长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浏览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或通过文化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可在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当场申请,也可在文化部政府网站下载《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并填写后,送达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办公厅办公室将依据申请内容,转相关部门处理。
六、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文化部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办公时间为9:0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办公厅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59881134,传真号码:59881135。
文件下载:
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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